近日,南山管理局发布南山区西丽街道洲磊新能源、莱宝真空、赛霸科技三个工改工项目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公告。三个地块土地性质均为新型产业用地(M0),合计拆除用地面积约3.7万㎡,规划容积约22.8万㎡。其中洲磊新能源项目申报主体为洲磊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莱宝真空项目由上市企业莱宝高科与正中投资集团合作开发,赛霸科技项目申报主体为大族控股的子公司赛霸电子。
投资约69亿港元!首座世界先进第三代半导体8英寸碳化硅晶圆厂签约落户香港。
近日,杰立方半导体(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称“杰立方”)在大湾区(深圳)工商界高峰论坛及交流会2025上,与香港工业总会(FHKI)正式签署了合作备忘录(MOU)。据了解,双方将在香港投资约69亿港元设立8英寸碳化硅晶圆厂,计划于2026年正式投产,达产后年产24万片晶圆,将能满足150万辆新能源车的生产需求,预计年产值将超过110亿港元,同时为社会创造超过500个就业岗位。该项目不仅将推动香港新型工业化进程和粤澳港大湾区的高科技发展,也将为我国实现碳中和目标做出贡献。
深圳都市圈(深圳东莞惠州)三座城市最新一周工商产业用地出让9宗,新增公告2宗,合计供应21万㎡产业用地,出让产业用地产业监管效益合计年产值/营收≥27.7亿元,年税收/财政贡献≥0.9亿元。
产业监管:项目投资强度≥380万元/亩;年产值/营收≥0.37亿元,地均年产值/营收≥142万元/亩;年税收≥0.08亿元,地均年税收≥30万元/亩
产业监管:项目投资强度≥400万元/亩;年产值/营收≥3.8亿元,地均年产值/营收≥800万元/亩;年税收≥0.14亿元,地均年税收≥30万元/亩
产业监管:项目投资强度≥400万元/亩;年产值/营收≥2.64亿元,地均年产值/营收≥800万元/亩;年税收≥0.1亿元,地均年税收≥30万元/亩
产业监管:项目投资强度≥429万元/亩;年产值/营收≥6.04亿元,地均年产值/营收≥1,714万元/亩;年税收≥0.11亿元,地均年税收≥30万元/亩
产业监管:项目投资强度≥491万元/亩;年产值/营收≥5.74亿元,地均年产值/营收≥1,000万元/亩;年税收≥0.2亿元,地均年税收≥35万元/亩
产业监管:项目投资强度≥450万元/亩;年产值/营收≥1.7亿元,地均年产值/营收≥1,000万元/亩;年税收≥0.06亿元,地均年税收≥35万元/亩
产业监管:项目投资强度≥600万元/亩;年产值/营收≥2亿元,地均年产值/营收≥800万元/亩;年税收≥0.08亿元,地均年税收≥30万元/亩
产业监管:项目投资强度≥588万元/亩;年产值/营收≥1.9亿元,地均年产值/营收≥1,176万元/亩;年税收≥0.06亿元,地均年税收≥35万元/亩
产业监管:项目投资强度≥457万元/亩;年产值/营收≥3.56亿元,地均年产值/营收≥1,000万元/亩;年税收≥0.12亿元,地均年税收≥35万元/亩
深圳最新一周村集体厂房等产业用房租赁成交23宗,出租建面约18.3万㎡,位于龙岗区、宝安区、龙华区、光明区、坪山区,平均租金为25.7元/㎡·月。
深圳最新一周(0113-0119)“20+8”战兴产业集群及未来产业有10大产业领域共15家企业新获股权投资,软件与信息服务企业4家,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企业3家,高性能材料、高端装备与仪器、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机器人、智能传感器、智能终端、量子信息企业各1家。
2、按深圳“20+8”战兴产业集群及未来产业分类的国内最新一周新获股权投资企业汇总表
最新一周(0113-0119)国内统计口径内共发生120起投融资事件,已披露的股权投资总额合计约36.58亿元。其中按深圳“20+8”战兴产业集群及未来产业分类统计口径,过去一周国内共有109家企业新获股权投资,已披露的股权投资总额合计约36.58亿元。
3、按深圳“20+8”战兴产业集群及未来产业分类的国内最新一周IPO及已披露并购汇总表
最新一周(0113-0119)国内重点监测到国内IPO公司共6家,分别位于上交所、深交所、港交所、纳斯达克;国内披露已完成的并购事件14起,其中按深圳“20+8”战兴产业集群及未来产业分类统计口径,过去一周国内共有4家IPO公司和9起并购事件。
备注:本表格中仅统计符合深圳“20+8”产业集群类型的企业;统计口径上,最新一周(0113-0119)对应财联社创投通数据周报(0111-0117)、私募通数据周报(0111-0117)、睿兽Pro投融资周报(0111-0117)和36氪融资周报(0111-0117)等平台数据。
最新一周(0113-0119)投资、上市和并购共119起事件,涉及总金额367.92亿人民币,事件数量按行业排列,前三位是信息技术、生产制造、材料产业。
1月17日,深圳市通用航空协会主办的低空经济产业交流系列活动暨低空产业基金发布会圆满举行。发布会上获悉,大湾区低空经济投资基金正式设立,规模达3亿元,将助力低空经济产业上下游发展,包括科研成果孵化转化、领军人才教育培训和低空经济产业化落地等。此外,深圳市三航创投有限公司与广东美尼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天风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思达科技有限公司等低空经济公司进行项目签约。
1、香港:投资约69亿港元!首座世界先进第三代半导体8英寸碳化硅晶圆厂签约落户香港。
近日,杰立方半导体(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称“杰立方”)在大湾区(深圳)工商界高峰论坛及交流会2025上,与香港工业总会(FHKI)正式签署了合作备忘录(MOU)。据了解,双方将在香港投资约69亿港元设立8英寸碳化硅晶圆厂,计划于2026年正式投产,达产后年产24万片晶圆,将能满足150万辆新能源车的生产需求,预计年产值将超过110亿港元,同时为社会创造超过500个就业岗位。该项目不仅将推动香港新型工业化进程和粤澳港大湾区的高科技发展,也将为我国实现碳中和目标做出贡献。
2、深圳:《2024胡润全球高质量企业TOP1000》发布,腾讯、迈瑞等12家深企上榜。
1月14日,胡润研究院在深圳发布《2024胡润全球高质量企业TOP1000》。这是胡润研究院首次发布该榜单,与《胡润世界500强》相比,上榜公司数量从500家增至1000家,并首次将国有企业纳入榜单。深圳以12家企业上榜的成绩跻身全球第十,其中腾讯控股位列深圳上榜企业之首,居全球第十八位。据悉,本次榜单主要以企业市值或估值为依据,并综合考量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可持续发展、社会责任、市场影响力等多维度指标。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12月11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将大力提振消费作为2025年首要重点任务,并提出积极发展首发经济。首发经济,即企业发布新产品,推出新业态、新模式、新服务、新技术,开设首店等经济活动的总称,涵盖了企业从产品或服务的首次发布、首次展出到首次落地开设门店、首次设立研发中心,再到设立企业总部的链式发展全过程。据悉,自2022年到2024年10月不到三年时间里,深圳开出了超1000家各类首店,几乎一天一家的速度扩张“首发经济”。南山、福田、罗湖、龙华、坪山、光明等区党代会亦提出深化实施或全力发展首发经济,打造时尚聚集地、潮流首发地。
据悉,2024年深圳全年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预计超400亿美元,整体呈现“量增质优”的良好态势。据了解,2024年前11月,知识密集型服务占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近四成;电信、计算机与信息服务,保险服务同比2023年均增长超过25%;服务外包彰显活力和韧性,2024年前11月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金额超1000万美元的企业近90家,服务外包产业持续向价值链中端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向知识密集型领域不断拓展。
近日,香港大学与大湾区低空经济联盟在前海联合举办首届低空峰会。市委常委、前海合作区党工委书记、前海管理局局长、宝安区区委书记王守睿在峰会上强调,前海作为国家重大战略平台,其核心宗旨在于依托香港、服务香港,在科学技术创新、政策试点等方面先行先试。此外,多场签约仪式成为一大焦点。香港大学与上和科技、大湾区低空经济联盟与深圳市航空业协会,香港大学工学院与中国航空制造技术研究院分别签署合作备忘录。
1月16日,西门子(深圳)磁共振有限公司全新高端医疗设施研发制造基地项目奠基仪式在南山隆重举行。此次奠基的新基地项目总投资超10亿元,占地面积6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将达98000平方米,预计最迟2027年底投产。届时,西门子医疗深圳基地的总体规模将达到现在的三倍,逐步提升深圳基地的产能。西门子医疗深圳基地自2002年成立以来,历经二十余年发展,已成为西门子医疗在德国总部之外最大的研发生产基地之一。
1月17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细则》(简称“细则”),实施细则最重要的包含总则、接收登记、运营管理、监督检查等内容,细则进一步加大对创新型产业的支持力度,强化创新型产业用房规范管理。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大对创新型产业的支持力度,强化创新型产业用房规范管理,根据《深圳市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修订版)》(深府办规〔2021〕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创新型产业用房,是指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包含所属事业单位)所有,或经市政府授权管理,按本细则仅用于向创新型企业和机构出租的政策性产业用房。
本实施细则所称项目实施单位,包括土地竞得者、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或产业用地提高容积率项目实施主体。
第三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主体,负责创新型产业用房的接收登记、运营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所有或经市政府授权管理的创新型产业用房委托所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进行出租管理、调剂退出等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二)在创新型产业用房办理竣工验收前,项目实施单位理应当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签订创新型产业用房移交意向书。移交意向书应包含建筑面积、移交楼层、交付标准等内容。
(三)在办理相关产权登记前,项目实施单位理应当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供住宿建筑面积竣工测绘报告、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和竣工验收合格有关文件或者建设工程完工联合验收合格有关文件、项目场地施工图等资料。运营单位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对项目现场进行核实确认。核实结果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定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创新型产业用房移交协议书,移交协议书应明确项目具体交付楼层、面积、户型等内容。
第五条 运营单位按照创新型产业用房移交协议书等协议约定的时间接收相关创新型产业用房。具体程序如下:
1.房地产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四)物业验收及资料审查合格后,由运营单位起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创新型产业用房移交确认书。
第六条 创新型产业用房移交后,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及会计账务处理,产权登记所需税费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向市财政局申请在年度单位预算中支出。
第七条 入驻创新型产业用房的单位,应当是从事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和未来产业,拥有较强科学技术创新实力、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的成长型企业和科研机构,或为上述单位提供服务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和机构。申请入驻的单位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八)全国创新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十一)工业与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市级单项冠军称号的企业;
第八条 运营单位根据产业布局和创新型产业用房真实的情况拟定租赁公告。租赁公告首次发布前需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定,非首次发布的租赁公告(仅房源基本情况出现变化)由运营单位直接发布。
租赁公告应在市产业用地用房供需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公布,租赁申请受理期限不少于20个自然日。
第十条 运营单位应在租赁申请受理期限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单位的准入资质审查。
第十一条 运营单位根据房源情况和申请单位需求,拟定创新型产业用房配置方案。
第十二条 运营单位将拟入驻单位名单通过服务平台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做出详细的调查。如异议成立,运营单位须重新确认拟入驻单位名单并公示。申请单位存在虚假申报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依法取消其入驻资格。
第十三条 申请单位收到入驻通知后应与运营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租赁保证金。申请单位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因自身原因未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入驻资格。
第十四条 运营单位应将入驻单位名单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并在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租赁结果、及时来更新服务平台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 市政府重点项目或重点机构的用房需求,经运营单位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定,可适当简化流程。相关项目须在通过服务平台受理后,开展签订租赁合同、及时来更新服务平台相关信息等工作。
第十六条 未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批准,入驻单位不得开展孵化器、创客、共享办公等引入第三方的业务。运营单位应将本条相关权责在租赁合同相关条款中进行明确约定。
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批准,运营单位可在创新型产业用房中运营科技公司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科技公司孵化载体。运营单位应在服务平台公布科技公司孵化载体所在物业租赁公告、对入驻申请进行线上线下审查和公示,科技公司孵化载体入驻单位用房配置结果由运营单位审定后实施。
第十七条 创新型产业用房租金价格参考市(区)房屋租赁主管部门发布的同片区同档次市(区)产业用房市场参考租金。如该片区没有发布产业用房市场参考租金,则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做评估。租金价格原则上为市(区)房屋租赁主管部门发布的产业用房市场参考租金或第三方机构评估价格的30%-70%。
第十八条 运营单位按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委托与入驻单位签订租赁合同。首个租赁合同履行期限不少于1年,不超过5年,租期内租金价格不变。
每次续租期限不少于1年,不超过5年,续租期租金价格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最近一次调整的租金为准,每个单位续租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第十九条 租赁期届满前6个月和3个月时,运营单位应通知入驻单位。入驻单位如有续租意愿,应在不晚于租赁期届满之日前1个月提出续租申请。
对于运营单位运营的科技公司孵化载体,运营单位按照科技公司孵化器、众创空间相关规定审查入驻单位续租资格;对其他物业,运营单位可结合所在物业入驻单位履约、安全生产、租金缴纳等情况,参照本细则第七条中的入驻条件、诚信经营情况及入驻单位缴纳社保人数等进行续租资格审定。符合续租条件的企业名单通过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续租结果。
租期届满,入驻单位未按规定申请续租或续租申请未获得批准的,运营单位应通知入驻单位按租赁合同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退租手续。
第二十条 对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所有的创新型产业用房,运营单位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依据管理事权编制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年度预算,并向市财政局申请运营管理经费;租金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按时上缴市财政。
对于向市属国企配置并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管理的创新型产业用房,其收支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约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入驻单位申请原址缩减租赁面积,或在同一物业范围内调换、扩大租赁场地(租赁面积增加不超过30%且不超过600平方米;租赁留学生创业大厦一期的,租赁面积增加不受比例限制,但总租赁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的,经运营单位审核,可予调整。运营单位应在办理租赁合同改变手续后,将相关信息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并及时来更新服务平台相关信息。
第二十二条 入驻单位因技术升级、规模扩张等原因需扩大租赁规模(租赁面积增加超过30%或超过600平方米;租赁留学生创业大厦一期的,增加租赁规模后超过300平方米)的,或跨物业更换租赁场地的,应按照意向场地租赁通告相关流程和要求做申请。
第二十三条 租赁合同未到期的入驻单位申请提前全部退租的,可向运营单位提出申请。运营单位应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办理退租手续。
入驻单位合同期满退租的,因选址、搬离等特殊原因确需延期使用租赁房屋的,入驻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运营单位核查并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后,可延期使用租赁房屋。延期有效期原则上不可以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四条 创新型产业用房入驻单位不得有隐瞒真实情况、伪造有关证明等骗租行为。入驻单位不得有擅自转租、分租、出借、改变创新型产业用房原有使用功能、拖欠租金等不按租赁合同约定使用创新型产业用房的行为。运营单位应将相关权责在租赁合同相关条款中进行明确约定。
第二十五条 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创新型产业用房巡查检查制度,对有确凿证据证明入驻单位违反本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或存在安全生产、消防、环保等方面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可以依法或依约采取取消入驻资格、终止租赁合同等处置措施。涉及其他违法违规事项的,可由运营单位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依法或依约处理。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运营单位对创新型产业用房入驻单位合同履约情况开展按时进行检查和随机抽查,并通过服务平台公布检查结果。
第二十六条 运营单位应每季度将创新型产业用房使用台账、检查记录等管理档案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运营单位理应当按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委托对创新型产业用房进行日常运营管理,不得自行调整创新型产业用房的范围或面积。
第二十七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运营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规定的,依照法律来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八条 运营单位可根据《管理办法》和本细则,针对各物业详细情况,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
第三十条 本细则自2025年1月16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2月7日。
2、深圳:宝安区发布《关于推动工业母机、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高水平发展的若干措施(修订稿)》。
1月17日,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推动工业母机、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高水平发展的若干措施(修订稿)》(简称“若干措施”),本次若干措施修订稿拟删除原措施第一条“支持优质企业落户。对新引进的工业母机、激光与增材制造业企业,年产值增量达到1亿元以上的,按每1亿元产值增量奖励150万元的标准,给予最高4500万元的奖励;在宝安租赁自用办公、研发、生产用房的,分别按照实缴租金的70%、50%和30%给予三年的租金补贴,每年补贴金额不超过企业上一年度提质增效量的50%”的规定。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深圳市培育发展工业母机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深圳市培育发展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等文件精神,全力推进宝安区建设世界一流的工业母机、激光与增材制造聚集区,依据《制造业可靠性提升实施意见》《广东省工业母机与基础制造装备产业“强基工程”实施方案》《深圳市新能源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结合宝安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第一条 加大产业用地定向供给力度。支持工业母机、激光与增材制造企业通过土地整备、城市更新、综合整治、联合拿地、先租后让、租金补贴等方式解决用地用房需求。强化与周边城市协同合作,探索“总部研发+生产基地”协同发展模式,对需要在协同合作地设立“子工厂”的重点企业,优先给予空间支持。
第二条 推动特色产业园区建设。支持打造一批产业集聚度高、规模效益明显、园区内企业自主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强的工业母机、激光与增材特色产业园区。对经市、区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特色产业园区,分别给予园区运营机构2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三条 支持重大技术装备攻关。支持数字控制机床、锂电设备、激光与增材制造设备等领域解决尖端技术“卡脖子”和关键零配件依赖进口问题。提升工业母机用滚珠丝杠、导轨、主轴、转台、刀库、光栅编码器、数控系统、大功率激光器、泵阀等通用基础零部件的可靠性水平;支持先进锂电设备和关键零部件研制,重点研制高速度、高精度、复合功能的涂布机、叠片机、卷绕机等锂电池核心设备,支持企业攻克超精密加工技术、结构设计技术等技术,研制高精密涂布模头;支持激光器技术向“更快、更高、更好、更短”发展,重点研制高性能激光芯片、高功率光栅、超短脉冲激光器。对获得国家、省、市立项的技术攻关项目,按其获得资助额的50%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资助。
第四条 开展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试点示范。支持工业母机、激光与增材制造企业探索供应商数字化管理、网络化协同制造等典型场景,打造具备协同研发、生产和服务能力的装备制造智慧供应链,满足复杂装备高效研制和运维要求。支持工业母机、激光与增材制造企业探索产品数字化设计、产线柔性配置、产品远程运维、数据驱动服务等典型场景,建立高效柔性、敏捷响应、人机协同和动态调度的装备制造业智能制造示范工厂,一直在优化装备产品性能,完善后服务水平。对获评国家、省、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第五条 支持开发精密模具制造和精密加工工艺,提升制造自动化和精密仪器设施制造能力。鼓励企业研制耐磨性、韧性、抗疲劳性优异的模具产品,支持加工精度向亚微纳米级提升;鼓励企业提升精密加工能力,为制造自动化和精密仪器设施制造提供技术支撑。企业量产产品加工精度首次达到IT5、IT4、IT3及以上等级的,按市资助金额的50%给予最高150万元的配套资助。
第六条 支持研制“三首”产品。鼓励工业母机、激光与增材制造企业研制开发新产品,对获得深圳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重点新材料、首版次软件支持的企业,按其获得市资助额的5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资助。
第七条 推动重大技术装备验证与应用。鼓励我区制造企业首次试用的重大技术装备,按其获得市级试用资助额的20%给予最高20万元,单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100万元。
第八条 鼓励产业链协同。鼓励我区企业购置合乎条件的工业母机、激光与增材制造设备,按其实际购置额的5%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资助(可与技改补贴同时享受);采用融资租赁购置设备的,按其实际融资费用的70%给予每家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的资助。
第九条 鼓励进军全球一线产业链。支持我区工业母机、激光与增材制造企业进入世界500强(以《财富》杂志公布的榜单为准,下同)中的制造业企业(含合并报表的全资子公司)一级供应商名录。被世界500强企业评为卓越(金牌、优秀)供应商的,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评为合格供应商的,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
第十条 支持研制互联系统模块。支持我区装备企业应用物联网、人工智能、数字孪生、虚拟现实、工业互联网有关技术,研制用于装备数据采集、联网上云、在线检测、异构网络互通的系统模块,按其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助。
第十一条 支持装备互联协议应用普及。支持我区企业数控装备内置或兼容NC-Link互联通信协议标准,工业软件等适配NC-Link互联通信协议标准;支持我区企业数字化工厂/车间应用NC-Link协议标准,形成基于NC-Link协议的工厂/车间数字化解决方案示范,对于相关建设项目,按其NC-Link互联通信协议相关部件和系统采购金额的2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助。
第十二条 支持企业开拓市场。鼓励工业母机、激光与增材制造企业积极参加境内外展会,按我区展会政策给予参展补贴。
第十三条 支持行业协会发展。对工业母机、激光与增材制造相关新迁入或新设立的行业协会给予50万元落户奖励。对首次获评民政部门4A、5A等级的行业协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等级晋升的,给予差额奖励。对获评民政部门4A等级以上的行业协会,按每月最高50元/平方米、每年最高50万元给予三年的租金补贴,补贴额不超过年度实际租金总额。
第十四条 支持承办行业峰会。对我区工业母机、激光与增材制造产值20亿元以上企业或4A级以上行业协会主办(承办)工业母机、激光与增材制造相关主题的论坛、会议等活动,经区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按其实际投入金钱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助。
第十五条 附则。本措施所需资金从宝安区科技与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受年度预算控制。同一项目同时符合本措施或区其他措施、前海合作区同类措施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资助。本措施自2023年11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本措施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及规定调整的,本措施可进行相应调整。
企业如有深圳、东莞、惠州产业拿地需求,或者如需了解产业更新运营全流程服务以及更多的投资机会,欢迎垂询。(添加好友请备注公司、职务和姓名,中介勿扰!)
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城市更新开发企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房地产租赁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创始于2013年,致力于成为专业领先的策略型城市更新全流程服务商。集团业务聚焦于将城市更新、产业升级以及资产管理进行高度融合发展。
集团旗下的深圳市合一产业运营有限公司,拥有丰富的全过程产业园区开发运营实操经验及案例,致力于通过“旧改+运营”、“园区+基金”双引擎驱动模式,整合资源打造产业要素闭环流通的生态圈,为中国房地产下半场从增量开发转型存量改造提供系统性的解决方案。公司目前正深度服务深圳全市 十个区超过50个工改工项目的产业规划策划、产业资源导入、产业申报与全程申报等,为深圳、惠州、中山、成都等城市的地方政府及其平台企业来提供产业转型升级政策规划、产业用地政策以及村级工业园区改造升级政策等专业咨询服务。
本公众号所发布的内容均根据现行有效的国家法律和法规与地方城市更新政策规定,按照行业专业标准原创而成,所用数据基于合一城市更新集团的市场监测以及对公开信息进行的综合整理与分析,力求公正客观的反映城市更新行业发展现状与趋势。因数据统计时间与统计口径的差异,合一城市更新集团不保证公众号所载内容的完全准确性与完整性,如后续发布内容与前期内容存在一定的差异,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可随时更改且不予特别通知。本公众号所载内容均不构成对任何机构或个人的建议,仅供大家决策参考,任何机构或个人使用本公众号所载内容,请自行判断是不是满足特定事实与前提。
本公众号所载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合一城市更新集团所有,未经书面同意,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更改或以任何方式翻版、复制、转发或引用本公众号所载内容。没有经过授权私自转载或者转发本公众号所载内容的,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由私自转载或转发者承担,合一城市更新集团保留随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最帅体育老师”走红,高颜值引的学生尖叫,被迫从高中转到初中,家长:应该去教小学
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出席学习贯彻实施代表法座谈会并讲线倍!这家不到200人的常州小厂,打破了美国技术垄断
苹果美国独家上架 Zens 充电底座,可同时充四部iPhone和AirPods
上一篇: 研报指标速递-研报-股票频道-证券之星